2024成都落户政策(持续更新)
成都入户分为:调动、安置、招录人员入户;投靠、收养人员入户;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入户;学历入户;积分入户等。
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逐步优化,细则如下↓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看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能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由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其办理。办理回国定居、退出现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本人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示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示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本细则自2024年2月20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成公通〔2021〕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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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参加医保不管户口在不在成都医保待遇都不得受影响哈,不管是门诊、住院、生育还是异地就医报销。
外地户口是可以在成都办理港澳通行证的,但是不同对象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不一样的哦。
成都户籍退休老人可以买惠蓉保,只要具有成都市户籍,即使没有成都医保但参加过其他任一地区的医保,也可参保2024年度“惠蓉保”!!
成都拆迁迁出的户口是可以迁移回来的,只要是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迁移都不可能影响有关房屋分配相关政策。
注意啦,成都全市公安中心4月6日9:00-17:00开展延时服务,工作日受理的所有户籍业务都可办理。
成都户口平迁按成都市辖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落户的想要迁入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需要在县(市)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均满3年。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成都收养子女是没有户口要求的,但要同时合乎条件哦,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
户口变化总是能够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作为西部第一大都市,成都可是吸引了很多人才哦,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材料和流程吧,我们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成都不能网上直接落户,只能在网上申请落户预约哦,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就能办理。
成都户口准迁证可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具体的办理材料等事宜能咨询相关派出所。
从2023年11月28日起,四川公安机关全方面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小编整理了办理指南。
【导语】:成都入户分为:调动、安置、招录人员入户;投靠、收养人员入户;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入户;学历入户;积分入户等。
2024年1月5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成都落户条件将逐步优化,细则如下↓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看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能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由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其办理。办理回国定居、退出现役、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且需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时,须本人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按照《中国人民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文职人员证,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示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
4.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5.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7.原成都市户籍迁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毕业证(肄业证或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设区的市)且一方迁入成都市的,可申请随父或母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和毕业证(户口已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未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生提供),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8.博士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基本材料,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示的介绍信,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本细则自2024年2月20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成公通〔2021〕66号)同时废止。